1. 建筑面积控制
根据新政策,哈尔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70~110平方米,引进人才住房的建筑面积可以适当放宽,存量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2. 配售管理
保障性住房的配售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采取摇号等方式组织选房配售,每个申请家庭只能享受且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需要获得《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才能购买保障性住房。
3. 价格构成
新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由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不得计入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计入的相关费用。存量住房转化的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均价由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单套房屋销售价格应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布。
4. 封闭管理
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购买家庭取得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五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保障性住房应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购房人享有相应的落户、子女就学等基本公共服务。
5. 使用限制
保障性住房除用于申购家庭购置住房时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抵押外,不得用于其他类型的抵押、担保及个人偿债等。购房人应按规定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以上是哈尔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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